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

感恩於利他者,包容於異議者,溫文於諸事物,凡寧於人世間。

無論有意無意,實際上有利於社會者,不管對我或對誰,在善的循環投入貢獻者,都感恩。

尊重想法不同的人,沒有人可以不犯錯、不偏頗,自己日後也有可能否定自己現在的想法。

用心去發掘出比暴躁與責難更好的方法,對任何人事物,都溫順文雅的對待。

成功與地位、財富無關,寬待自己、維持家庭、效力工作、貢獻社會,平凡安寧的走完人生旅程,這就不枉此生了。

2011年8月22日 星期一

科技進步有讓人們更幸福嗎?


科技進步有讓人們更幸福嗎?

科技進步讓人們有更多的知識與工具來達成以往做不到的事,答案應該是肯定的吧?

幾十年前,要掙碗飯吃只要學會基本的生活技能,讀一些書便能出人頭地。現在要比別人有更多技能才能混口飯吃,從幼稚園到大學還不夠,最好能有碩士以上學歷。雖然科技的進步提供我們更多獲得知識的管道,但要吸收內化這些知識還是要多年的學習,所以不得不延長在學時間。學涯從9~16年延長為18年以上,苦了莘莘學子,也苦了家長們。還好醫學發達與普及,幫家長繼續苦撐下去,不能中途撒手不管。

現代人更長壽了,多出來的幾年生命有讓我們更幸福嗎?恐怕多出來的,只是延長工作掙錢的時間,而不是退休後安養天年、含飴弄孫的時間。

2011年8月15日 星期一

2011年8月12日 星期五

野蠻人才需要法律

以前台灣這塊土地上的原住民,
要吃魚就到海上抓,要吃肉就到山上捕,
要多少就抓多少、捕多少,
滿山遍野的梅花鹿、蝴蝶,
生態平衡一直都不是問題,
從來也不用擔心環保、動物保護的問題。

可是漢人來了以後,不但把他們趕到山上,
除了個人溫飽之外,又從事商業行為的濫墾、濫捕,
之後才警覺到要保護環境,於是立法限制了捕獵行為。

原本已是平衡的狀態,被外來者破壞以後,不但沒有受到公平的補償,
還被要求不得進行賴以維生的抓捕、開墾行為。

原住民沒有文字,一切協議說了就算,偶有爭議,耆老能有效排除。
法律是規範野蠻人用的,在沒有事端的社會,是不需要法律的。


漢人 唐人 華人 臺灣人 都是中國人 ?

看了這一篇標題為 "漢人 唐人 華人 臺灣人 都是中國人" 的文章,寫些看法。

和尚對牧師說:不應殺動物、更需禁葷吃素,牧師不解、不從。
和尚:經書上說  “一切動物都由某道輪迴轉來,甚至是自己父母所變,所以千萬不能吃魚吃肉。”
用佛教的經書對牧師說教,這有說服力嗎?

我說土豆要炒了才能越嚼越香,你說土豆要煮過才好下嚥,
然我的土豆是你的花生,又你的土豆是我的馬鈴薯。
你說我們是中華民族血脈相傳的子孫,
我說我們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,
如此雞同鴨講,哪有孰是孰非?
勿道我誤謬,不說你不是。